1933年3月华满通邮前由奉天经大连寄镇江邮政总局的加盖欠资戳封

作者:肖宏,

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于二十一年三月一日扶植溥仪成立伪“满洲国”,国民政府不承认满洲国的合法地位,因而在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全面停办东北邮务,关内外邮政立即停顿。民国二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中日签订《塘沽停战协定》,依据这项协定于民国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到同年十二月十四日,历时七十八天,前后十五次的“华满通邮谈判”,最后决定由商民与天津邮局订立合同,组设之中介机构,名称为“山海关汇通转递局”,于民国二十四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同月十日开始营业,展开华满通邮正式作业,其转递所设在在榆关、古北口两地。
如图所示,为1933年3月15日由奉天寄往镇江的中式红框封,正贴伪满4分邮票一枚,销大同二年三月十五日奉天省大民屯三格式实线日戳。该封明确写明邮路指示为“大连转”。
该封应由海路发运,并于1933年3月24日到达镇江,销镇江英汉文三格实线到达日戳,邮程为9天时间。


该封到达镇江时,邮局在封的正反面各加盖一枚竖框式“欠资”戳,表明不承认封上所贴伪满邮票邮资,但由于该封是寄给镇江邮政总局哈邮务长的,于公于私可能都不便于收取欠资费,故封上并未像同期由伪满寄往关内邮件那样加贴欠资邮票、收取罚金的。邮史特殊,实物特例。

本文来自牧星谭邮——肖宏的博客,手机集邮经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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