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宏,
如图所示,为1921年1月14日由汉口寄河南许州的中式红框竖式信封,正贴帆船3分邮票,销汉口中英文小圆戳。背销许州英汉腰框型到达戳。此封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封的背面还盖销有一枚竖式宣传戳,戳中文字为“邮政储金局为储蓄稳妥之处所给与周息五厘请取阅细则”。
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也就是1919年5月26日,交通部核准开办邮政储金业务。同年七月一日,北京、天津、太原、开封、济南、汉口、南京、上海、安庆、杭州等十一处邮政管理局开办此项业务。其所属一等邮局、邮务支局及少数二等邮局计七十处,则自十月十五日起开办。并由大总统明令提倡国民储蓄,交通部亦咨请教育部令知各校提倡储蓄习惯。为使此项业务进行顺利,邮政总局集中训练相关邮务人员,并成立邮政储金监理会。民国十年一月开始,邮政总局并令各局镌用邮政储金宣传戳,加盖于来往信件上,以促使国民支持此项活动。
该封上所加盖的邮政储金宣传戳,即为该戳开始加盖使用当月所为,是目前笔者所见使用最早之邮政储金宣传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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