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见证1901年9月7日清政府与11国签订《辛丑条约》的明信片

作者:肖宏,

如图所示,为1903年10月16日由北京寄往德国艾斯菲尔德的明信片,正面贴德国客邮德王像5芬妮加盖china邮票2枚,销北京德国客邮日戳。此片看似为一件普通的德国客邮实寄片,但却又是一件颇为特殊的明信片。在该片背面,印有一幅有众多中外人物围桌而座的照片,照片下面印有紫红色德文“Unterzeichnung des Pekinger Schlussprotokols am 7.September 1901”,其中文之意即为“1901年9月7日签署北京最终议定书”。这正是当年清朝政府与西方列强签署《辛丑条约》时的情景照片。
1901年9月7日(距今116年),由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日本、俄国、荷兰、西班牙等11国公使代表组成的外交团,在团长葛络干主持下,于11时在西班牙使馆与清廷全权代表庆亲王奕劻和扶病而来的李鸿章举行会谈,正式签订《辛丑条约》,仪式于11时30分结束。


《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有:清政府赔偿各国军费4亿5000万两白银,其中沙俄得1亿3000多万两,以海关和盐税作抵押;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沿海炮台;各国留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重要城镇;在北京划定使馆界,允许各国派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反帝组织和运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
该条约的签订,使中国丧失了大量主权。在分赃中,沙俄分得的最多,沙俄外交大臣拉姆斯托夫说:“1900年的对华战争为历史上少有的最够本的战争”。
该明信片上还印有12个洋人姓名,即为参加条约签定仪式的列强代表,而照片中前右一之人为清廷全权代表庆亲王奕劻、前右二则为李鸿章。
一件105年前由洋人制作的印有签署《辛丑条约》情景照片的明信片,真实记录并见证的中国历史上这一重大事件。警示后人,不忘耻辱,铭记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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